第四十一章 亡命天涯_我是你第一眼的霍青桐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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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一章 亡命天涯

  大年初一,两个人睡了一顿饱觉,在路边摊“奢侈”地吃了一顿叉烧饭。今晚的生意很好,一地红红火火的凤梨花非常吸引路人的眼光。肖风说,如果今天卖完结束的早,就一起去太平山上看夜景,对了,明晚交完差后,再去维多利亚港看烟火,每年的农历初二维港都会有盛大的烟火秀,他兴奋地说。

  林初欢点头说好。

  和肖风在一起的每一刻,都让她恍然如梦。哪怕,只是听他说起这些词语:太平山,夜景,维多利亚港,烟火。

  肖风高兴得格外卖力地叫卖起来。

  午夜前,他们的大纸箱里就只剩下最后一层雪花霜了。两个人都兴致高涨,边结账边描绘着明天去见孔清韵时她会是怎样一副吃惊的表情。在人生地不熟的香港,靠着两个人的双手和头脑,三天卖完600盒雪花霜,这是不是商界的一次传奇?

  但是,香港不仅有商界的传奇,还有**的传说。今晚,他们就先见识到了后者。

  一群TVB里常常看到的古惑仔们,突然勾肩搭背地围拢了他们的摊子,嘴里骂骂咧咧的,有两个蹲下身,随意地翻检着地上的花束和玻璃瓶。

  “怎么卖啊?”其中一个嘴里叼烟地问,用眼睛在林初欢胸前瞄来瞄去。

  再与世无争的人都能感受到百分百挑衅的气场。肖风刷的站起身,将林初欢护在身后,昂着脖子说:“你们买吗?”

  “呦呦呦,你这大陆仔还挑人做买卖吗?”另一个蹲在地上捡着花的男人突然站起身,把花瓣一朵一朵拽下来,放在掌心,然后斜着眼,往肖风脸上吹了口气,红艳艳的花瓣就顺势洒落一地。

  肖风气得浑身发抖,瞪着他们道:“我们做我们的生意,又没惹着你们,你们……”

  话还没说完,就被一众人不怀好意的笑声给打断了,中间一个夹克男不慌不忙地说:“大陆仔好单纯的嘛!谁让你们做你们的生意了?庙街这个地方,是你们想做生意就做生意的地方吗?那我们兄弟还有什么好混的?你们说,对不对啊?”他转头对着兄弟们问道。

  大家齐声起哄,应道:“大哥说得对!”

  夹克男走近一步,拍拍肖风的肩,眯着眼睛说:“看你斯斯文文像个读书人,怎么一点规矩都不懂,出门前你爸比and妈咪没教过你‘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’吗?前两天就看见你俩在这咋咋呼呼的,我们兄弟吃了两天流水席没空招呼你们,结果,你们一连摆上三天,今天我们再不出面教教你们什么叫江湖规矩,传出去,叫我们庙街十三少怎么做人呢!靓仔,你讲对不对啊?”说着,又拍了拍肖风的肩。每拍一次,肖风就被他敲得往前一晃。

  林初欢从肖风身后挤出来,她以前摆摊时见过这样的场面,都是些混混来收保护费的,她以为香港自由,没有城管,原来是这几天过年他们没时间管他们,她连忙赔笑说:“是我们初来乍到不懂规矩,我们过了今晚就走,就走。”

  肖风扯了一把林初欢,他恨他们嚣张的态度,不要林初欢向这种人低头。

  “丫头,你识相!”夹克男冷眼看着肖风扯林初欢的小动作,嘴角往上一咧,嘿嘿笑道:“那哥哥就给你个新年大礼,前两晚咱们就既往不咎,今晚既然见着面了,我就不能当做没看见,这样,你随便包个红包尽尽心意就好了。”

  林初欢还有回话,肖风就往前一隔,正义凛然地说:“凭什么!”

  林初欢暗暗叫苦不迭。这位大少爷从来没有出来讨过生活,以为生活就是书里写得那样一板一眼,有规有矩的,他哪里知道江湖自有江湖的一套生存法则,所谓“强龙不压地头蛇”,“人在屋檐须低头”。

  果然,当肖风义正言辞地说出这三个字后,庙街十三少立马收起了挂在嘴角的嘲笑,一个个开始扳起手指关节,耸动颈项,眼中射出狼一样的狩猎之光。

  夹克衫看着肖风的眼睛,一个字一个字地说:“凭——这——个!”话音未落,一拳已出乎不意地抡了上来。

  肖风凭借着跆拳道的底子,在电光火石之际,硬是侧避了一寸,拳头擦着他的鬓角划过,只觉得耳膜股股风声。

  众人一片口哨。比起任由他们拳打脚踢的懦弱绵羊,还有什么比濒死挣扎的猎物更能引发他们内心嗜血的野性呢?

  他们步步围剿,越逼越近。

  肖风不知从哪里突然掏出一把匕首,刀鞘上闪着耀眼的光,五彩穗子在夜风中飘扬,如果不是出现在这样千钧一发的危急场面下,这把匕首更像是一件巧夺天工的艺术品。

  林初欢暗叫:完了!

  这一次,她的第六感又没有辜负她!

  十三少看见匕首后,眼睛里贪婪的神色更炽烈了几分,他们混迹**多年,只一闻,就可以嗅出它的价值。这真是老天爷赏给他们大年初一的礼物,不枉他们拜了一夜的关二哥!这把镶嵌了钻石的匕首,当下就要易主了!

  肖风抽出匕首,对着空中一阵乱挥,一团白影笼罩在他身前,要夺他手上的匕首也不是轻而易举的事。

  林初欢瞄准他们犹豫的时候,突然向着他们身后大喊:“Sir!这里!给你们留的花!”

  众人回头一扫,趁着这个当儿,林初欢一拉肖风,两个人相视一下,拔腿就跑。

  “追!”夹克男吐掉嘴里的口香糖,竟敢耍老子,一挥手,众人蜂拥而上。

  肖风和林初欢手牵手,没命地向前跑。庙街人头攒动,店铺栉比,走动非常不易。他们在人群中穿梭,碰着了人,撞倒了摊位,也来不及道歉,只知道向着前方,奔跑!

  奔跑!在大年初一的香港!没命地奔跑!

  全身心地奔跑,只感受到双脚踏到地面的刹那,呼吸,也变得弥足珍贵。

  他们不知道何处是这段亡命天涯的终点,不知道何时他们才能停下。现在,他们没有时间思考,只凭借着身体指导方向,奔跑!奔跑!奔跑!

  光影在退后,人群在退后,只有香港的月亮和星星始终照亮着这两个亡命天涯的男女。

  “我们会不会跑到世界的尽头?”林初欢想。

  “我们要跑到世界的尽头去。”肖风想。

  “我们会不会一直这样跑下去?”林初欢的手紧紧握在肖风的手心里。

  “我们一定要一直这样跑下去。”肖风的手紧紧握住林初欢的手。

  他们的掌心里都是汗,他们的额头也是汗,他们全身都跑出了汗。

  当我们长大以后,有多久多久,没有这样痛快淋漓地奔跑一场?

  跑到忘了自己,只剩下,心跳,呼吸,和手连着另一只手的感觉。

  忘了思想,所以丢掉杂质,只留下干干净净,最原始的身体的感觉。即使,大汗淋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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